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171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烈士紀念設施項目資金向西部傾斜的建議》收悉。建議反映了西部地區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對于加強西部地區紅色資源保護利用,促進全國烈士紀念設施整體水平提升和平衡發展,更好發揮烈士紀念設施傳承紅色基因、弘揚英烈精神功能具有重要意義。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烈士紀念設施是國家為褒揚烈士而修建的永久性紀念設施,承擔著繼承革命傳統、褒揚紀念烈士、教育引導群眾的重要作用,是黨和國家紅色基因庫。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烈士褒揚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參觀瞻仰烈士紀念設施,對烈士褒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強烈士紀念設施的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退役軍人事務部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加強烈士紀念設施提質改造和保護管理工作。積極協調中央財政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考慮西部地區財力困難等實際情況,在測算分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時對西部地區予以適當傾斜。一是統籌分配中央優撫事業單位補助資金。中央財政每年安排優撫事業單位補助經費,并向西部省份予以傾斜,用于支持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等的升級改造,改進展陳水平,提升整體效能,對加強西部地區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是科學分配縣級以下烈士紀念設施整修工程專項資金。2021年,我部會同中央宣傳部、財政部以慶祝建黨百年為契機,實施全國縣級以下烈士紀念設施集中整修工程。協調中央財政下達一次性補助資金,將50余萬座烈士墓納入整修范圍,力求實現“應集中盡集中,應修繕盡修繕”的工作目標。在整修資金分配過程中,充分考慮西部地區財力困難,積極予以傾斜支持。三是合理安排“十四五”社會服務設施兜底線工程項目資金。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將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和提質改造納入“十四五”社會服務設施兜底線工程,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重點支持地市級以上烈士紀念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分配,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分別不超過平均總投資的30%、60%、80%的比例進行支持,其中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項目和四省涉藏州縣項目建設資金原則上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全額安排。與此同時,我部在項目審核工作中,對于同等條件的建設項目,亦向西部地區予以傾斜。
此外,對于您提出的烈士紀念設施運行管理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分級承擔、中央財政為主的建議,《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有相應規定,我國烈士紀念設施實行分級保護,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保護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日常管護和維修改造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在烈士紀念設施的新建、改擴建和提質改造中,地方財政應承擔相應支出責任。同時明確,中央財政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烈士紀念設施的修繕保護,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助。
下一步,我們將在工作中充分吸納您所提建議,持續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持續支持西部地區烈士紀念設施建設項目。通過“十四五”社會服務設施兜底線工程,指導西部省份積極組織申報烈士紀念設施兜底線項目,完善項目審批流程,確保西部地區條件成熟的烈士紀念設施建設項目得到中央預算內投資的支持。
二是加強對西部地區縣級以下烈士紀念設施整修工作的驗收指導。結合西部地區自然地理環境和整修工作實際,指導相關省份扎實做好縣級以下烈士紀念設施整修工程驗收,嚴格驗收標準,確保整修工作成效,切實提升西部地區烈士紀念設施整體水平。
三是統籌利用好現有資金渠道對西部地區予以傾斜。在統籌利用好現有資金渠道基礎上,協調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對西部地區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升烈士紀念設施面貌,優化展館展陳水平,充分發揮烈士紀念設施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弘揚英烈精神的重要作用。
感謝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繼續支持幫助我們不斷改進工作!
退役軍人事務部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