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推進國防教育輔導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防教育輔導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于文件出臺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2022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全民國防教育工作的意見》,提出“探索建立軍人、退役軍人擔任青少年國防教育輔導員制度”。制定《實施意見》有利于促進退役軍人規范從事國防教育輔導員職業,為國防教育事業輸送高素質師資力量。二是回應社會關切解決行業問題。自2022年9月“國防教育輔導員”職業確立以來,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從業者參加培訓、考取證書的需求很大,亟需國家層面推出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指導意見,規范從業人員隊伍建設。三是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國防教育輔導員是與退役軍人高度契合的職業。退役軍人受黨教育多年,政治立場堅定,在軍隊大熔爐煉就了過硬的軍事能力、扎實的理論功底,具備從事國防教育工作的優良素質。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從事國防教育相關工作的退役軍人總數超20萬人。《實施意見》的出臺,對吸引更多優秀退役軍人投身全民國防教育事業意義重大。
二、關于文件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實施意見》明確指出,要健全國防教育輔導員職業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優化技能人才培訓結構,提升技能人才素質,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促進退役軍人軍事技能轉化為就業技能,加快構建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素質優良的國防教育輔導員人才隊伍,為全面提升全民國防教育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撐。
《實施意見》主要是對國防教育輔導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進行規范,明確培訓評價體系建設各要素,為評價機構確定,考核評價和證書頒發,人才管理,考評、考務、命題和質量督導人員培養,保障激勵機制建立等提供依據。
三、關于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主要工作內容
《實施意見》指出,要確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原則上每個省份不超過3個。要規范評價和證書頒發,將《國防教育輔導員國家職業標準》作為培訓、評價的主要依據。要構建常態化評價機制,支持用人單位組織已完成認定的從業人員開展業務知識和實操技能培訓。要加強國防教育輔導員人才管理,國防教育輔導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要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實時對接報名和認定數據(包括非退役軍人)。要強化考評、考務、命題、質量督導人員培養和儲備,持續加強人員隊伍和相關制度建設,完善能力提升機制。要深化以評促訓,推行“崗位需求+技能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的項目化培訓模式。要建立保障激勵機制,支持用人單位結合需要,根據評價結果合理使用技能人才。鼓勵以賽促評,引領帶動從業人員技能水平提升,培養高技能人才。